一、借阅证的办理与补办
读者持校园一卡通来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,证卡遗失须至学校卡务中心补办。
二、借阅证的使用
(一)借阅证是读者借书、阅览的主要凭证,应妥善保管和爱护。
(二)借阅证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因转借、代借而造成的后果,由持证人负责。
(三)使用他人借阅证进馆,一经发现,没收该借阅证。
(四)借阅证若有遗失,须持本人有效证件,及时至还书处办理挂失。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持证人负责。
(五)挂失状态的借阅证若失而复得,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还书处解除挂失。
三、借阅证的停借与恢复
(一)因超期天数、欠款金额、或违章计次过多等原因而造成的停借,属系统设置自动停借,读者须持相关证件前往读者服务部办理恢复借阅手续。
(二)因违章、违纪停借的,停借期满后,由持证人写出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恢复借阅。
四、借阅证的注销
(一)读者离开学校(学生毕业、退学等,教职工调动、离退、病故等)办理离校手续时需清还所借图书,结清所有手续,并注销借阅证后,方可在“离校通知单”上加盖公章。
(二)学生留级、转学院、转专业者,由本人持学生处证明,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更新个人信息。
(三)学生休学时,应办理停借并在读者信息中注明休学日期等,以便核查。复学时,由本人持“复学通知单”及本人学生证至读者服务部,恢复借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