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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馆舍维修制度
2012-12-26 13:34  
  1、为保证各部(室)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,为读者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,图书馆要积极做好馆舍维修工作,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,改善灯光、通风、防寒及防暑降温等条件。
  2、图书馆馆舍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,安排专人负责对馆舍维修的联系工作。
  3、馆舍维修包括:门(包括门锁)、窗(包括玻璃)、水管、公厕、电线线路、取暖设备、电扇、层顶、墙面等。
  4、馆舍维修负责人员应定期检查馆内各(部)室门、窗、水、电、暖等设施的使用情况(或各部室向办公室上报使用情况),发现问题,及时联系进行维修,以保证图书馆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  5、凡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原因(故意损坏)造成馆内设施损坏时,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并责成予以赔偿或修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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